关于发放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葫芦岛考区)的通知
葫芦岛市定于2021年12月13日开始发放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葫芦岛考区)。
一、证书发放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2、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资格复审)。
3、增项或免试人员提供相应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或工程师证书等(用于资格复审)。
4、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法定假日休息)。
三、地址及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证书咨询电话:0429-6660762
四、其他事项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