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的对象
药学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公众(所有的人):包括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和卫生工作者、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
其中尤为重要的人群包括:
1.用药周期长的慢性病患者,或需长期或终生用药者;(长期用药)
2.病情和用药复杂,患有多种疾病,需同时合并应用多种药品者;(长期用药)
3.特殊人群,如特殊体质者(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者)、肝肾功能不全者、过敏体质者、小儿、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血液透析者等;
4.用药效果不佳,需要重新选择药品或调整用药方案、剂量、方法者;
5.用药后易出现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者;
6.应用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药物治疗窗窄需做监测者。